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2021年度秋季进修(非护理人员)录取通知及录取名单

作者:医务处 时间:2021-09-07 点击数:

各医疗卫生机构、医师:

为提升宁夏及周边地区医疗技术水平、提高医疗卫生在职人员的业务水平,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于20218月开始面向宁夏及周边地区招收各个专业进修医师、技师。报名及审核工作已全部结束,现将录取及入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报到时间

2021927日(星期一)9:00-12:0014:30-18:00

二、报到地点

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科研楼1楼大厅西侧

三、录取名单

(见附件一)

四、所需携带材料

(一)《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医药卫生人员进修申请表》(加盖单位公章,见附件二);

(二)《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协议书》一式两份(加盖单位公章,见附件三);

(三)《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院外人员来院工作审核登记表》一式三份(加盖单位公章,见附件四);

(四)办理返院手续当日根据手机运营商,扫描二维码(见附件五),获取疫情期间移动轨迹并截图打印;

(五)办理返院手续当日“我的宁夏”手机软件绿色防疫健康码;

(六)单位介绍信;

(七)最高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
(八)医师资格证、执业证、母婴保健证(进修产科)或相关专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;

(九)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
(十)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两张。

(十一)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。

五、相关要求

(一)进修学员执业范围与进修专业不符者原则上按参观学习身份接受;

(二)进修学员工作服自备,要求洁白、整洁、没有原单位标志;

(三)统一为进修学员安排宿舍(住宿费用自理),若不在医院住宿者,发生任何事故,责任自负;

(四)进修学员一旦录取,不可在进修期限内重复参加我院承办的其他培训项目;

(五)进修学员进修计划在进修期间不做任何更改;

(六)进修学员报到后,均须参加统一安排的岗前培训;

(七)进修学员须按照规定缴纳进修费、住宿费,具体收费标准如下:

1、普通进修:450/3个月、500/6个月、1000/12个月;

2、内镜类、腔镜类及介入类相关项目:1500/1个月;3500/3个月、7000/6个月;

3、口腔类项目:详见《宁医大总院口腔医院进修收费标准》(见附件六);

4、住宿费:4-10/天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王老师

电话:0951-6743949


附件:

一、《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2021年度秋季进修(非护理人员)录取学员名单》;

二、《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医药卫生人员进修申请表》;

三、《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进修人员管理协议书》;

四、《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院外人员来院工作审核登记表》

五、手机运营商移动轨迹二维码;

六、《宁医大总院口腔医院进修收费标准》;

七、《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2021年度秋季进修录取通知书》。


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医院

集团管理工作办公室

202196日  


联系电话:0954-6743949 邮编:750004 地址:宁夏银川市胜利街804号
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医院集团 主办 宁医大总院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